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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著空檔,MSN了一下前同事,只想say hello,隨便聊一下,迎面而來的卻是一個好大的浪頭!

舊同事B,掌管行政採購,竟趁此便,自廠商處得了不少好處,現東窗事發,行之訴訟,據說要賠上個兩百萬!B平日作風不致過於豪奢,雖身上行頭確是叫得出名號的品牌,但尚不過份!最令我咋舌的是這三年間已有兩位同事got caught,她身為行政兼人事,必須親身參與這解"人頭"之差事,公司怎麼個處理法她最清楚,竟無因一絲懼怕而縮手?

這就是社會的縮影嗎?以此觀諸阿扁一家,異曲同調啊!只要證據未被蒐齊前,尚不足以稱之罪犯,「我無罪」的想法也許就根深蒂固深植腦海,以至於所有行事維持原樣,直到某天被活逮!

踏入社會多年,這樣的例子見過不只一樁,總覺得圖的那點小利,終不能成富豪,那天一翻兩瞪眼,失去的名譽永遠也喚不回呀!不知道他們午夜夢迴,後悔的是自源頭便不該開始,還是恨未能圓滿佈局,歎天衣有縫?

總之,『重度』的不值得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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