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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年的盛夏,我從職場退下,告別了耕耘多年的工作舞台,心中沒有絲毫不捨,唯一不捨的應該只是薪水吧!!!有幾個人敢說他是為工作或成就感而工作?

這是我給自己四十歲的一份大禮,想想也是有些些幸運的,多年的積蓄可以夠我歇息一會兒,老公也並無異議。以前貢獻太多心力,尤其是時間給工作,值得嗎?一天到晚忙別人的事,自己家裡一團亂,小孩的功課無法兼顧,每天下班後也沒留多少時間和他們談心,當他們生病時,為著公司的meeting, visitors,既定的行程,也沒法臨時請個假照顧。出國出差最擔心的是女兒會不會頭髮糟糟,衣著邋塌。

最近看了一本法國的暢銷書--日安,懶惰!內容是細數企業的不是,教導大家如何上班摸魚。雖然我並不熱愛工作,但也許是當過主管的關係,懂得老闆的心態,倒也對這書的說法無法苟同。勞資永遠是對立的,可是企業花錢請你工作,你當然必須盡八九成的功力在老闆交付的事務上,這是一種必要的回饋,另方面還可以建立他人對你的尊重。即便是好朋友,如果是一個愛抱怨,終日混水摸魚的人,假若我那天自開公司,也斷定不會聘請這樣的人當員工。認真工作盡本份是員工的天職,不然你就不要拿這份薪水啊!在我最忙的時候,換作他人早就想辦法打混了,例如把工作都交代給底下部屬做,其他的和別部門練習太極拳-推推推,只在老闆知道的時候加班----可我著實唾棄這樣的人格,但老實說周圍這些人還不乏因此成功的呢!他們獲得升遷,永遠不覺得事情該親力親為,每天花了一個小時打私人電話,一小時MSN,兩小時上網,兩小時罵員工,這種人在員工和同事心裡是惡魔,但是有教養的人不會當面給難堪,這種人還是表面風光的,雖然背地裡已被罵得狗血淋頭,他照樣混,照樣快意生活。It's unfair.

告別職場,拾回了大把大把的時間,任我揮霍,我要看盡所有的書,當然很難,現在的出版品多如過江之鯽,出版業看似蓬勃發展,不過聽說百分之九十的書其實是乏人問津的,讓我捧捧場吧!可我也不會花錢買,到圖書館借來即可,又可重溫以前當書蟲的日子了,應該把每本看過的書都寫篇感想,好似在拼大學聯考作文呢!想當初參加校際作文比賽,雖不能拔得頭籌,卻也是榜上有名,進了社會卻一直在外商公司打轉,永遠是英文書信往來,中文都退步多多囉。趁著筆耕自己的部落格,試著尋回幾分功力吧!

老公要我準備TOEIC, 也是可以啦!比較不覺得時間都浪費掉了!還有要教Yoyo, Nennen彈鋼琴,自己也要多練習,這樣的生活是"富足心靈的家庭主婦",不管柴米油鹽,管心靈和頭腦層面的,好像高尚一點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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